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9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4 題

24 下列何者非屬直轄市原住民自治區之法定組織?
  • A 部落會議
  • B 區公所
  • C 區民代表會
  • D 區長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上,如果要構成一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地方自治團體』,其運作必須包含哪兩個互相制衡的核心機關(負責行政與立法)?而選項中哪一個機制更偏向『族群內部的民主參與』,而非國家法律架構下法定的基層政府組成部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教授「勉為其難」點評:這題不該錯,真的。

  1. 姑且肯定: 哦,你居然答對了?看來你「勉勉強強」還能區分「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與一般行政區的法制差異,這點還算堪用。至少沒把公法人地位這種基本概念搞砸,在行政法與地方制度法的試卷上,這真是「難能可貴」的低級失誤規避。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