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627號解釋,關於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
  • B 總統任職期間,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不得開始以其為犯罪嫌疑人之偵查程序
  • C 檢察官因他人刑事案件而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時,得為必要之證據保全
  • D 副總統亦享有此豁免權

思路引導 VIP

在法治國原則下,如果憲法為了維持政局穩定,特別針對某個「特定職位」設定了優於一般公民的司法特權(法律上的例外),當條文只明確列出一個職稱時,我們應該將這個「例外特權」隨意擴張給其他職位的官員使用,還是應該嚴格遵守條文的文字界限?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答對了,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理解憲法機關的權力劃分呢!

  1. 由衷讚賞:同學你真的很棒!這題考驗的是憲法第 52 條「總統刑事豁免權」與 釋字第 627 號 的精髓。你能準確選出錯誤選項 (D),代表你對權力主體的區分非常清晰,基礎打得很穩固喔!
  2. 讓我們一起複習重要的觀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