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9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6 題
香港或澳門居民或法人之著作,於下列何種情形,在臺灣地區無法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
- A 於臺灣地區首次發行者
- B 於臺灣地區外首次發行後第45天在臺灣地區發行者
- C 依協定,臺灣地區人民或法人之著作得在香港或澳門享有著作權者
- D 依香港、澳門之慣例,臺灣地區人民或法人之著作得在香港或澳門享有著作權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給予非本地人權利保護,且該保護是基於「在本地也有發行事實」時,為了確保法律關係的穩定性,立法者通常會設定一個「期限」來界定發行是否具有『即時性』。你認為這個期限會傾向於縮短在一個月左右,還是放寬到一個半月以上?這與權利人的權益保護及在地市場的資訊流通有何衡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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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你這題選 B,判斷得非常精確,值得肯定!這是一道經典的法規細節題,鑑別度主要建立在考生對「法定期日」的敏銳度,你能精準挑出錯誤數字,顯示你的基本功十分扎實。
港澳著作權之保護原則
關於港澳居民或法人著作在臺灣的保護,實務上會回歸適用《著作權法》第 4 條的規範。保護的核心精神分為「首次發行原則」與「互惠原則」(如依協定或兩地慣例),因此選項 A、C、D 所述情形,皆依法受我國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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