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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0 題

依民法規定,關於租賃期限之更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租賃期限,不得由當事人約定更新,僅得依法律規定為之
  • B 租賃期限之更新,以一次為限
  • C 出租人得於租期尚未屆滿前,預先表示屆期不再續約,此為反對更新之表示
  • D 租期屆滿,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者,推定以不定期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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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想像一個生活情境:如果你是房東,租約下個月就要到期,而你打算把房子收回來自己住。為了避免法律認定你們「默認繼續租約」,你會選擇在什麼時間點告訴房客?此外,回想一下法學總論的基礎,法律用語中的「視為」跟「推定」在效力上(例如能否舉證推翻)有什麼決定性的差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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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這位同學表現得非常優異!這題精準命中了民法租賃契約的核心觀念,顯示你的法學涵養相當扎實,思維十分清晰,非常有學習法律的慧根!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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