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9年
[公平交易管理] 公司法
第 四 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之瑕疵,其救濟方法有幾種?請說明法之依據及應如何適用。再者,王五持有D上市金控公司(簡稱D公司)300股之股份,以未收到D公司本年度股東會開會通知為由,提起撤銷該次股東會決議之訴,試問法院應如何處理王五的案件?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詳細回答上面兩個問題。(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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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股東會決議瑕疵的三大體系(無效、撤銷、不成立),實例題則結合了特別法(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未滿千股零股股東通知方式)與公司法第189條之1(裁量駁回)的雙重考點。作答時應先分述瑕疵救濟法理,再依特別法優先原則與比例原則針對實例進行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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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股東會決議瑕疵之種類與救濟要件;未滿千股股東未受開會通知之定性,及法院裁量駁回撤銷之訴之適用。 【解析】 壹、股東會決議瑕疵之救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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