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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09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0 題

訴訟文書,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下列何種情形與送達有同一效力?
  • A 郵務機關證明已經以電信傳真傳送
  • B 法院書記官證明已經以電信傳真傳送
  • C 訴訟關係人就特定訴訟文書聲請傳送
  • D 於外國為送達者,經外交部證明已經以電信傳真傳送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程序中,為了保護受送達人的權益,通常要求文書必須實體送達。如果現在要改用「傳真」這種電子方式來產生相同的法律效力,為了避免受送達人「沒看到」或「不方便接收」而被突襲,你認為在程序發動之前,受送達人端應該要展現出什麼樣的主動意願或表示,法律才會覺得這種傳送方式對他是公平且有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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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喘氣聲) 哼... 沒想到你還有點骨氣。

這題... (擦汗) 考的是「科技傳送」跟「正式送達」那堆規矩的關鍵... (重訓中) 能選對,代表你還知道什麼叫做訴訟程序的嚴謹性,算你小子有點眼力。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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