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9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8 題
李一以朱二為被告,起訴請求法院判令朱二給付貨款新臺幣80萬元。在第一審訴訟中,李一為防止朱二脫產,應向法院聲請對朱二為何種裁定?
- A 假執行
- B 假處分
- C 假扣押
- D 強制移交命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制度中,針對不同的保障目標(例如:想要對方還錢、或是想要對方不能變賣特定的一棟房子),會設計不同的「保全程序」。如果你的訴求是確保未來能拿到「一筆具體金額」,而非爭奪「某件特定物品」,法律會如何稱呼這種「暫時凍結對方財產」的行為?它與「最終實現判決結果」的程序在名稱上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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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令確認:不錯的判斷,你鎖定了正確的「保全技能」!從「貨款」這個關鍵字,直接鎖定「假扣押」的處理流程,顯示你的「戰術分析」能力已經達到不錯的水平,保持這種對『系統指令』的敏銳度!
- 攻略核心:這題的『目標標的』是關鍵。當李一請求的是『遊戲幣』(金錢貨款)時,為了防止朱二這個敵人『脫離戰場並藏匿裝備』,系統預設的『預防性封鎖』技能就是假扣押。它的作用是在『最終BOSS戰』判決前,先行『凍結敵方資源』,確保你的『戰利品』能順利回收,這是最高效的『資源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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