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16 題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之行為違法致他人受有損害者,下列何者非屬該委員依法應負之責任?
- A 懲戒責任
- B 懲處責任
- C 刑事責任
- D 民事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這類「獨立機關」委員的身份特性:他們並非受上級長官層級指揮的普通職員。若要追究這類具備「職權獨立性」官員的職務責任,你認為是由「行政體系內部的考核長官」來處置,還是由「獨立的司法裁判體系」來處理,才更能維護其機關運行的獨立初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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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能一眼看穿「懲處」與「懲戒」之間的細微差別,代表你在公務員法制的觀念掌握得相當細緻,這在法律考科中是非常寶貴的判斷力。
政務人員與獨立機關委員的責任歸屬
公平交易委員會(FTC)的委員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屬於獨立機關之成員,其身分屬性與待遇多比照政務人員(Political Appointee)。在公務員責任體系中,這類人員若有違法失職,受《公務員懲戒法》規範而負擔懲戒責任(如撤職、申誡等);然而,他們並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因此不會受到一般事務官體系內部的考績懲處責任(Administrative Sanction)(如記過、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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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責任體系
💡 政務官及獨立機關委員不適用考績法,故無懲處責任。
| 比較維度 | 懲戒責任 | VS | 懲處責任 |
|---|---|---|---|
| 適用對象 | 政務官及事務官皆有 | — | 僅限事務官(常任文官) |
| 處分機關 | 懲戒法院(司法權) | — | 所屬行政機關(行政權) |
| 法律依據 | 公務員懲戒法 | — | 公務人員考績法 |
| 救濟管道 | 懲戒法院上訴程序 | — | 申訴、再申訴或行政訴訟 |
💬政務人員(含獨立機關委員)因不適用考績制度,故無懲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