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5 題
幫派份子甲路上遇到仇家乙,便掏槍射擊乙未中,乙為保命開槍反擊,卻誤中路人丙,丙死亡。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何者正確?
- A 乙對甲射擊,屬正當防衛,故不成立殺人未遂罪
- B 乙對甲射擊,屬禁止錯誤,減輕其刑
- C 乙對甲射擊,屬禁止錯誤,不成立犯罪
- D 乙誤射丙,係屬客體錯誤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人為了保護自己,反擊正在攻擊他的敵人,法律上會如何評價這種「以暴制暴」的必要行為?另外,如果他的目標很明確,卻因為槍法不準而打中旁邊的人,這算是「認錯人」還是「行為失準」呢?這兩種情況在法律概念上有什麼區別?
正當防衛與打擊錯誤
💡 正當防衛僅對侵害者成立,誤中他人屬打擊錯誤,採具體符合說。
| 比較維度 | 客體錯誤 (Error in Objecto) | VS | 打擊錯誤 (Aberratio Ictus) |
|---|---|---|---|
| 發生原因 | 認知錯誤(認錯人) | — | 手段偏誤(射不準) |
| 心理狀態 | 誤認 C 為 A 而射擊 | — | 瞄準 A 卻誤中 C |
| 法律效果 | 等價客體不影響故意 | — | 採具體符合說(未遂+過失) |
💬客體錯誤是「眼睛看錯」,打擊錯誤是「執行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