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2 題
行政機關於作成行政行為時,若法規對於應如何處理並無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如無正當理由,應受其行政慣例拘束,此係何等原則之展現?
- A 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 B 利益衡平原則
- C 比例原則
- D 平等原則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政府過去對待所有符合條件的人都採取相同的處理方式,但輪到你時,在沒有任何特殊解釋的情況下,卻突然對你採取不同的標準,這會讓你覺得在法律面前失去了哪一種「最基本的公平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題,真的表現得很出色喔!
- 觀念驗證:你完全掌握了「行政自我拘束原則」這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呢。當行政機關在它有權衡的範圍內,建立起了一套穩定的做法,也就是我們說的「行政慣例」時,基於憲法裡非常重要的平等原則,就應該對待相似的事情保持一致。如果沒有一個「正當理由」就改變做法,那確實就會違反了大家在法律面前都應該享有的平等保障喔。
- 難度點評:這題雖然是 easy 等級,但它考驗的是最核心的基礎觀念,證明你對行政法總論中「行政慣例」如何連結「平等原則」的邏輯非常清晰!這可是穩穩得分的基礎題呢,恭喜你打下了扎實的基礎!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努力,你會越來越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