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23 題

關於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契約之締結,締結契約之行政機關須有法定權限
  • B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雙務契約時,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 C 在特定情況下,行政機關得以中止、調整、變更行政契約之內容
  • D 和解契約乃為權宜措施,現行法並無規定,完全委由行政機關決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治國原則」下,行政機關與人民若要針對爭議達成正式協議並簽署契約,這類影響公共利益的法律行為,立法者會允許它是「完全沒有法律規範」的權宜之計嗎?還是會制定標準來防止機關濫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法學觀念非常紮實

恭喜你答對!這展現了你對行政程序法的高度掌握。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契約核心規範
💡 行政契約應採書面要式,且受公益調整與雙務對價平衡之規範。
比較維度 行政契約 VS 一般私法契約
形式要件 原則應採書面(§139) 方式自由為原則
公益調整 機關有單方調整權(§146) 雙方合意始得變更
和解規範 法律明文規範(§136) 基於私法自治原則
💬行政契約雖具契約本質,但受行政法規嚴格限制並賦予機關公益調整權。
🧠 記憶技巧:要式書面、公益調整、和解明定、雙務關聯。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行政契約完全適用私法自治,或誤認和解契約僅為實務慣例而無法源依據。
雙務契約之正當合理關聯 行政契約之無效事由 行政契約之損失補償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法之法律關係與行政作用
查看更多「[法警]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9年[法警] 行政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