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24 題
某市警察局警察甲得知 A 於其轄區外之其他縣市經營職業賭場,甲便向 A 表示,應該意思意思一下,以後有臨檢時會馬上告知 A,於是 A 交付甲新臺幣 10 萬元。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 A 第 121 條不違背職務受賄罪
- B 第 122 條違背職務受賄罪
- C 第 339 條詐欺取財罪
- D 第 346 條恐嚇取財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名執法人員收受金錢後,所承諾的事情如果是「協助隱匿犯罪」或「通報查緝消息」,這在法律責任的本質上,是屬於『依法行使其應盡的義務』,還是『利用職權去破壞應遵守的法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