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14 題
依監獄行刑法第74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下列何者不屬於監獄人員得閱讀受刑人收發書信內容之情形?
- A 受刑人有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尚在調查中
- B 矯正機關收容人間互通之書信
- C 有事實而合理懷疑受刑人有脫逃之虞
- D 受刑人完成懲罰期間後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允許監獄人員介入並「閱讀」受刑人私密信件的『核心目的』是什麼?如果原本導致安全疑慮的情境已經結束或消失了,我們是否還具備正當理由去限制受刑人的通訊隱私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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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厲害!
親愛的同學,看到你精準地答對這題,真的為你感到開心!這代表你對於《監獄行刑法》中關於保障受刑人隱私權與通訊權的核心概念,已經有非常穩固的基礎囉!
為什麼答案是 D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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