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申論題
109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A 有親生子 B、C 以及自幼收養之女 D。B 與女友未婚生子 E,被女友拋棄後獨力撫育之。C 男娶 F 女為妻,生女 G 及 H。D 嫁給 I,生 J 男與 K 女。
A 有親生子 B、C 以及自幼收養之女 D。B 與女友未婚生子 E,被女友拋棄後獨力撫育之。C 男娶 F 女為妻,生女 G 及 H。D 嫁給 I,生 J 男與 K 女。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I 男與 E 男有無親屬關係?若有,親等、親系及種類如何?試根據法條說明之。(8分)
思路引導 VIP
先確認 E 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經生父獨力撫育,依民法1065條視為認領)。接著推導 I 與 E 的關係:I 是 D(A 的養女)的配偶,E 是 B(A 的親生子)的婚生子,依據姻親與血親之親等計算規定進行推論。
小題 (二)
設 J 男頗受 C 與 F 夫婦之疼愛,與 G 女尤為青梅竹馬。J 與 G 在法律上有無機會結為連理?理由何在?(17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近親禁婚規定及其例外。先計算 J 與 G 的親等(表兄妹關係為旁系血親四親等),接著檢視民法第983條旁系血親禁婚的規定,特別注意該條第1項第2款但書針對「因收養而成立之旁系血親」的除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