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_essay 109年 [法務] 商事法、行政法

第 二 題

📖 題組:
直轄市A制定自治條例後,行政院認該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予以函告無效。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共 2 題,共 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行政院函告無效之行政行為,是否屬行政處分(10 分)?直轄市 A 如有不服,應如何救濟(5 分)?

思路引導 VIP

說明行政院函告無效的性質(是否為行政處分,實務及司法院釋字527、733號解釋見解,現依行政訴訟法及憲法訴訟法之觀點),並說明直轄市A可以採取的救濟途徑(行政訴訟或聲請憲法法庭判決)。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函告無效是否為行政處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527號及相關實務見解,上級機關(行政院)對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A)之自治條例函告無效,係對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立法權予以監督、否定之單方行政行為。由於此一函告對直轄市A之公法上權利(自治權)產生具體之規制效果,影響其地方自治之核心權限,故行政院此「函告無效」之行為,性質上屬於行政程序法第92條所稱之行政處分。
  2. 直轄市A不服之救濟途徑:

小題 (一)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中央與直轄市 A 間,權限遇有爭議時,應如何解決?(5 分)

思路引導 VIP

引用地方制度法第77條規定,說明中央與直轄市間權限爭議的解決機制(由立法院院會議決)。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地方制度法第77條第1項規定:「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因此,若中央(如行政院)與直轄市A之間,針對事項之管轄權限或自治事項之劃分發生爭議時,應提請立法院院會議決解決。惟若屬自治法規有無牴觸憲法、法律之爭議,則視情形得依法聲請司法院解釋(現為憲法法庭判決)。

🏷️ 相關主題

行政處分的救濟途徑與相關爭議
查看更多「[法務] 商事法、行政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