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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8 題

甲向乙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某日,於保險期間,甲明知強烈颱風來襲,卻因生計仍執意出海捕魚,不幸因風浪過大漁船翻覆而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得知強烈颱風來襲,執意出海,違反保險契約為最大善意原則,乙無須理賠
  • B 甲對死亡結果之發生並無故意,乙仍須給付保險金
  • C 甲於出海前,未通知乙,違反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無須理賠
  • D 乙雖須給付保險金,但得主張甲於颱風來襲時出海,與有過失,得減少保險金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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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人壽保險契約中,如果我們要區分一個人是『真的想死』,還是『為了生活冒險卻不幸發生意外』,這兩者在『主觀動機』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法律又該如何界定何種程度的行為才算是不應受保障的『主觀故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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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人壽保險中保險人免責事由之認定。依據保險法第109條規定:「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二年後始生效力。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其二年期限應自恢復停止效力之日起算。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可知,在人壽保險中,保險人得主張不負給付保險金額責任之情形,須為被保險人故意自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等法定事由。本題中,甲明知強烈颱風來襲仍執意出海捕魚,其目的係為了生計,雖然行為具有高度風險,但甲對於漁船翻覆而死亡之結果並無故意,既不構成故意自殺,亦非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不符合前述法條所定之免責事由。因此,甲對死亡結果之發生並無故意,乙人壽保險公司不得免除其保險給付責任,仍須依約給付保險金,故選項B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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