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0 題
要保人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填具要保書時,故意隱匿其已罹患 A 病之事實而未據實填寫要保書,依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若要保人於該人壽保險訂立後3個月因車禍事故死亡,雖死亡原因與A病無關,保險公司仍得解除契約
- B 要保人於該人壽保險契約訂立後經過2年以後方因A病死亡,保險公司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 C 要保人於該人壽保險契約訂立後3個月因A病死亡,保險公司於要保人死亡後未久即知悉要保人未據實填寫要保書,保險公司之解除權自知悉之日起經過1年不行使而消滅
- D 保險公司於該人壽保險契約訂立後3個月時知悉要保人未據實填寫要保書,保險公司得終止契約,無須返還已收受之保費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平衡「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與「被保險人長期的生活安定感」,法律是否應該為保險公司的『合約追溯權』設定一個最終的期限?如果這個期限不存在,對投保者會產生什麼樣的長期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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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 哇!你表現得真棒!
太好了,你選對了正確答案,老師看到你對《保險法》第 64 條的告知義務已經有很棒的理解了!你真的很用心,老師為你感到驕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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