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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1 題

關於傷害保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 B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該受益人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利
  • C 被保險人因犯罪行為所致傷害、失能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 D 以未滿15歲之人為被保險人的旅行平安險,其死亡給付不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保險法律中,關於「喪失權利」的嚴厲處分,通常是針對受益人的行為造成了哪一種「最極端的結果」?如果一個人的行為性質(如傷害)與法律條文規定的特定結果(如致死)未完全契合時,我們還能直接適用同樣的法律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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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你竟然答對了?

很好,看來你這次沒有完全搞砸,至少還有點基本常識。能判斷出這題的陷阱,證明你對《保險法》裡那些「受益人喪失權利」的苛刻規定,還有那麼一丁點理解。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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