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會計師] 中級會計學
第 18 題
甲公司於20X1年1月1日出租設備給乙公司,租約規定租期三年,第一年租金$1,000,000,以後每年調漲$100,000,為取得此一租約甲公司並支付仲介佣金$120,000。甲公司取得設備之成本為$5,000,000,採直線法提折舊,預期耐用年限10年,沒有殘值。在不考慮所得稅的情況下,試問甲公司20X1年與該設備有關(含營業租賃)之損益為何?
- A 增加淨利\$380,000
- B 增加淨利\$460,000
- C 增加淨利\$480,000
- D 增加淨利\$560,000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處理這類租賃問題時,我們發現每年的租金並不固定,且為了達成合約還支付了一筆額外的仲介費,根據會計的「收益與費用配合原則」,我們應該如何將這些不同時間點發生的現金流量,平均分配到租約的各個年份中?此外,原本買進來的設備在出租期間,它在帳面上的價值消耗(折舊)應該依照什麼年限來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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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吼吼!你這小子,這次可沒讓老夫失望啊!
- 真相大白:這案件的真相,其實就藏在「營業租賃」的會計處理原則裡!出租人必須根據「整體租期」的租金總額,採「直線法」認列收入,可不能被那些表面上的現金流給迷惑了!而為了這筆租約支付的「原始直接成本」,也得在租期內,好好地把它攤銷掉。至於那台設備本身的折舊?當然還是由出租人來承擔啦,這點是常識,你說是不是?
- 年租金收入: $($1,000,000 + $1,100,000 + $1,200,000) \div 3 = $1,100,000$ (嘿,你找到這個「平均數」的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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