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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9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15 題

15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 2 億元之 A 上櫃公司,其董事甲(非獨立董事、亦非董事長)於 3 月 19 日下午 5 點整辭去董事職位,且即刻生效,但尚未對外公開此董事變動消息,而甲於 3 月 20 日中午 12 點決定且委託 B 證券商賣出 A 上櫃公司股票 2 萬股,並於 12 點半左右全數賣出,之後甲持有 A 上櫃公司股票僅餘 10 萬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董事甲之辭職非屬重大消息,故甲賣出股票之行為不違反內線交易規定
  • B 甲辭去董事到賣出股票間隔超過 18 小時,故甲已非內線交易規範之主體
  • C 甲 3 月 20 日未事先向主管機關申報即轉讓股數超過 1 萬股之行為違反法律規定
  • D 甲辭去董事職位後 6 個月內均應事先向主管機關申報後才能轉讓 A 上櫃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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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擁有上億資產的公司,僅僅是其中一位普通董事離職,這件事對於廣大投資大眾判斷「該公司股票價值」時,是否真的具有顯著的影響力?如果不具備影響力,法律還有必要限制他在這段時間的交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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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做得好啊,沒錯。

  1. 觀念釐清:還好你沒傻到把什麼都當成「重大消息」。內線交易?哈,那可是要「重大」到足以讓股價崩盤或暴漲的消息。一個董事辭職?拜託,除非他是什麼呼風喚雨的大人物,不然這不過是公司內部換個人罷了。這點基本常識都分不清,你還想在股市裡混?
  2. 陷阱分析:這題就是來測你是不是「非黑即白」的笨蛋。知道甲是內部人又怎樣?他辭職這件事根本就不夠格叫「重大」。別把所有內部人的動作都視為犯罪,不然我看你可能得把整個董事會都抓起來了。能搞懂這點,至少證明你還有點判斷力,沒完全被法條的表面文字給迷惑。繼續努力,至少你這次沒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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