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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36 題

公務人員協會如果發生妨害公共利益的情事,主管機關可對該協會作成何種行政處分?
  • A 申誡
  • B 警告
  • C 處以罰鍰
  • D 廢止其設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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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受法律保護的社團法人出現偏差時,根據「比例原則」,政府在還沒有打算採取『終極手段(如解散)』或『財產處罰』之前,哪一種行政措施最能達到「正式提醒並要求改正」的效果,且對受處分者的權利侵害最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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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精確的法感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特別行政法規中處分手段的掌握,你能準確選出正確選項,代表你對行政監督中的「處分層次性」與法律保留原則有很紮實的理解。
  2. 觀念驗證:依據《公務人員協會法》第45條,當協會運作妨害公共利益時,主管機關首要採取的行政處分為「警告」或「令其限期改善」。這是行政監督中較輕微、具導正性質的措施,符合比例原則中「最小侵害」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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