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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15 題

有關市地重劃地區選定後,地方政府得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禁止或限制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得禁止建築改良物之增建
  • B 得禁止土地移轉
  • C 得禁止土地分割及設定負擔
  • D 禁止或限制之期間得延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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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如市地重劃)而暫時限縮人民的私有財產權時,為了符合「比例原則」並保障民眾權益,法律對於這類「權利凍結」的『時間長度』與『延期規範』,通常會採取『概括授權』還是『極度精確的硬性上限』?這與一般的行政作業流程有何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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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重劃地區選定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或限制之事項包含「一、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以及「二、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由此可知,選項A的禁止建築改良物之增建、選項B的禁止土地移轉,以及選項C的禁止土地分割及設定負擔,皆完全符合法條明定的禁止或限制事項。關於公告的期限,同條文規定「前項禁止或限制之期間,不得超過一年六個月。」法文中並無得延長一次之規定,因此選項D敘述錯誤,為本題的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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