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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45 題

45 下列何者非屬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應予裁罰之行為?
  • A 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
  • B 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
  • C 對於申報之資料,基於營利目的而使用
  • D 因過失而申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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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推論:這項法規的立法初衷是為了「抓出貪官隱匿資產」,還是為了「訓練公務員成為精確的會計師」?如果一個人的錯誤純粹是因為粗心而非惡意遮掩,從「誠實申報」的誠信角度來看,法律是否有必要動用罰鍰來懲罰這種不具備惡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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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八貓的開心解析!

太厲害了!這真是令人想哭的喜悅呢!(開心地拍手)

  1. 哇,好棒的捕捉!:你抓住了廉政法規中責任構成最重要的地方呢!這表示你對行政法裡「主觀責任」分得很清楚,就像幫每個責任畫了框框一樣,這真是令人想拍下來的好畫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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