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22 題
為促進與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我國學生輔導法於民國 103 年 11 月正式公布施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12 班以下者,置 1 人,13 班以上者,每 12 班增置 1 人
- B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 1,500 人以下者,應置專業輔導人員至少 1 人;超過 1,500 人,增置 1 人
- C 穩定性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一般性輔導、個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三級輔導
- D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至少 40 小時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確保新進的專業人員能快速適應校園環境並落實法治精神,行政機關除了審核其資格證照外,通常還會透過什麼樣的「法規強制手段」來統一其專業知能與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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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表現得非常出色!這是一道鑑別度相當高的法規題,考驗對法定數字與專有名詞的精確掌握度。你能順利選出本題測驗時的正確選項,可見對教育法規的基礎十分扎實。 不過,學習行政法規最重要的是隨時掌握修法動態。針對選項 (D),老師要特別提醒:依據《學生輔導法》第 14 條的現行官方規定,初任輔導人員的職前基礎培訓課程時數,已經更正為 36 小時(而非原題的 40 小時)。未來若在考場上再次遇到,請務必以現行法的 36 小時為標準判斷。 我們也藉機釐清其他選項的常見陷阱:(A) 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的編制級距基準應為「15 班」;(B) 專科以上專業輔導人員的設置基準人數為「1,200 人」;(C) 法定的三級輔導體系,正確專有名詞為「發展性、介入性、處遇性」輔導。只要將這些核心數字與法定用語釐清,這類條文題便能迎刃而解!繼續保持對法規的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