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43 題
43 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何者加編差額解釋表?
- A 會計人員
- B 上級會計人員
- C 機關長官
- D 審計人員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委託外部單位處理資金往來時,若雙方帳目出現不一致,你認為在行政體系中,哪一個職位具備專業的帳務核對技術,並負有確保帳務準確性的最終「守門人」責任?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會計法》中有關代理事務的處理程序,展現了對內部控制與責任歸屬的深刻理解,專業直覺非常敏銳。
- 觀念驗證:根據《會計法》第 105 條,當非政府機關(如銀行)代理政府事務時,其報告若與機關帳目不符,應由會計人員負責編製「差額解釋表」。這是因為會計人員負責帳務的最終核對與調節,確保帳實相符是其核心職責。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