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9 題
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何者加編差額解釋表?
- A 會計人員
- B 出納人員
- C 內部稽核人員
- D 審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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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當公司帳戶裡的餘額與銀行對帳單不符時,為了確保公正性與正確性,你認為應該由「經手現金的出納人員」來解釋原因,還是由負責「審核與對帳的紀錄人員」來進行這項比對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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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時,發生報告差額之處理規定。根據會計法第31條明文規定:「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會計人員加編差額解釋表。」因此,當上述情形之差額發生時,依法必須由會計人員負責加編差額解釋表以釐清差異,故選項A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