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勞工行政] 就業安全制度
第 三 題
三、社會必須嚴肅面對中年失業問題,面對少子化的衝擊,中高齡勞動者更需要奮起再投入勞動市場,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中有關穩定就業、促進就業及支持退休後再就業的法規主要內容及法意為何?請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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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時應先點出台灣「高齡化與少子化」雙重夾擊下的勞動市場困境,帶出活化中高齡勞動力的迫切性。接著緊扣《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三大政策支柱(穩定、促進、退休再就業),針對每個支柱列舉具體法條或措施(如職務再設計、就業獎勵、放寬定期契約),並從政府、企業、個人三層次剖析其立法意旨(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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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面對我國少子化與高齡化交織的人口結構變遷,勞動力供給逐年萎縮。《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以下簡稱本法)之立法精神,在於將中高齡及高齡人口從「社會負擔」轉化為「勞動資本」。本法透過「穩定就業」、「促進就業」及「支持退休後再就業」三大支柱,建構全方位之就業安全網,呼應國際勞工組織(ILO)所倡議的「尊嚴勞動」與「活躍老化」。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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