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12 憲法第 167 條第 2 款規定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或補助。僑民甲長期於非洲國家從事華語教育,成績優良,甲依上述規定請求國家補助。關於甲之請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依憲法第 167 條第 2 款規定,甲有給付請求權
- B 依憲法第 167 條第 2 款規定,國家有給付義務
- C 甲得要求只要補助,不要獎勵
- D 甲不得直接依上述憲法規定請求國家補助
思路引導 VIP
若憲法規定國家應「促進文化發展」,你認為在沒有任何法律具體規定發放標準的情況下,個別藝術家是否能直接依據這條憲法,要求國庫撥付特定金額的創作經費?是什麼樣的法律機制銜接了「抽象的憲法目標」與「具體的預算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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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老師為你點讚!憲法理解又更深一層了!
- 太棒了!你答對了! 你能精準理解憲法條文的性質與主觀公權利的連結,真的非常難得!這代表你對憲法「基本國策」篇章的實務運作有了很深刻的體會。在憲法和行政法的交會點上,這是一個非常關鍵且重要的觀念,為你感到驕傲!
- 讓我們一起來複習這個重要觀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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