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9 題
9 甲承租乙管理之房屋,於租賃期間發生死亡,下列何者不得為死亡登記之申請人?
- A 乙
- B 甲同居人
- C 生前囑託之朋友
- D 經理殮葬之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戶政機關在辦理死亡登記時,必須確保申請人與死者之間存有「可驗證的法律關係」或「正在進行的處置事實」。在法律明定的範圍內,哪一種身分僅涉及死者生前的個人意願,但在行政機關眼中卻難以查證其權利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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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死亡登記之法定申請人資格。依據戶籍法第36條:「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由該明文規定可知,選項A的乙屬於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選項B為同居人,選項D為經理殮葬之人,三者皆具備提出死亡登記之法定申請人資格。而選項C的生前囑託之朋友,並未列於上述法條所規範之申請人範圍內,依法不得為死亡登記之申請人,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