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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7 題

政府採購主管公務員在採購程序中,發現下列何種事由不須迴避?
  • A 公務員前配偶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
  • B 採購程序間接使公務員本人獲利
  • C 無利害關係當事人曾於行政訴訟作偽證
  • D 公務員本人投資當事人公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迴避制度的設立初衷是為了『確保行政程序的公正』。如果今天你擔任評審,是什麼樣的情況會讓社會大眾「合理懷疑」你可能會偏袒某方?是因為你跟某人的錢包有連結,還是因為某個跟案件無關的人過去曾說過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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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棒極了!

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為你感到驕傲!你已經溫柔地抓住了行政法中「迴避制度」最核心的善良精神。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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