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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法制] 商事法

第 四 題

四、依海商法第 24 條規定,為海事優先權擔保之債權包括那些?同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其順序如何決定?其得優先受償之標的為何?(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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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海事優先權之核心規定,解題時應將題目拆解為三個子題依序作答。首先依現行海商法第24條列出擔保之5種債權;其次依第29條說明同次航行的順序原則(特別注意第3款同種類後發生優先及第3、4項之發生時點判準);最後依第24、25條完整列出受償標的,並強調不含保險給付,切忌誤引舊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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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本題考查海商法中「海事優先權」之核心制度。關於其擔保之債權種類、同次航行之優先順序,以及優先受償之標的,現行海商法分別於第24條、第25條及第29條設有明文規定。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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