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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0年 [藥事]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 四 題

109 年 1 月 15 日總統公布,行政院於 110 年 2 月 17 日定自 11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之醫療器材管理法,條文共計 85 條,試列出 3 項管理新制。(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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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先聯想《醫療器材管理法》自《藥事法》獨立的立法目的:『接軌國際、風險分級、促進產業發展』。解題策略上,建議從醫材全生命週期的三大構面:『上市前簡化(登錄制)』、『業者管理(新增維修業)』及『上市後監督(UDI來源流向)』各取一項新制來論述,並精準標示法條,以展現法規體系的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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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醫療器材管理法》自原《藥事法》抽離單獨立法,其核心精神在於因應醫療器材之特性,建構專屬之生命週期管理制度。為促進產業發展與接軌國際,該法引入多項管理新制。 【論述】 以下列舉三項具代表性之管理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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