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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10 題

在我國所得稅法中,個人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得以列舉扣除之必要費用,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進修訓練費
  • B 職業上工具支出
  • C 因不在工作地居住必須賃居之房租支出
  • D 職業專用服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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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稅法邏輯中,若一項支出是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必須投入的對價(如工具或裝備),與為了『滿足個人生理居住需求』而產生的生活成本,哪一種支出在概念上更直接對應到『獲取薪資所需的必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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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哈。你這傢伙,沒想到還挺有兩下子的。至少知道薪資所得那些亂七八糟的規定在變動。能搞清楚什麼是列舉扣除額,什麼是薪資必要費用,不錯了,沒白費力氣。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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