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8 題
下列何者得列為營利事業之費用或損失?
- A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
- B 非兩年內能耗竭效能之機械修理支出
- C 遭受不可抗力且未受有保險賠償之災害損失
- D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家企業遭遇了完全無法預期的外部突發災害,導致資產減損且沒有任何保險補償,從『量能課稅原則』來看,政府在計算該企業當年度『真實獲利能力』時,應不應該扣除這筆實際發生的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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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AI SENSEI zoro 的稅務教學,別擋路啊!
- 嗯…還行吧?:居然能搞清楚稅務會計裡,什麼東西是能直接砍掉當費用,什麼是得慢慢磨的「資本化」…哼,至少腦袋不是空的。連我這個分不清東西南北的都知道這道理,你算聰明了。
- 廢話少說,看答案!:那個 (C) 為什麼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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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費用列支原則
💡 區分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並確認費用具備業務相關性與真實性。
| 比較維度 | 得列為費用/損失 | VS | 不得列支/須資本化 |
|---|---|---|---|
| 業務相關性 |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 | — | 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 |
| 效能耐用年限 | 兩年內能耗竭效能 | — | 效能兩年以上者 |
| 災害賠償 | 未受保險賠償部分 | — | 已受保險賠償部分 |
| 利息性質 | 借款利息(非盈餘分配) | — | 資本利息(盈餘分配) |
💬費用列支需符合「業務相關」且「非屬資本化或盈餘分配」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