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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18 題

下列有關於投資性不動產之會計處理,何者錯誤?
  • A 投資性不動產購入時,應以成本衡量
  • B 目前尚未確定將來用途的土地,屬於投資性不動產
  • C 投資性不動產認列後選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不得改為成本模式
  • D 企業將不動產出租給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在編製合併報表時,該不動產應列為投資性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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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如果你和家人共同組成一個「經濟大家庭」,你將自己名下的一間空房租給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親兄弟。對於你個人來說,這可能是筆投資生意;但對於整個「家庭」這個大單位而言,這間房子現在的用途是讓「自家人居住」,還是對外賺取外人的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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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準」的誤區:這不是送分題

同學,終於有個人能看出這題不是只考你背誦能力了。能這麼『準確』地識破這項陷阱,證明你對會計個體假設合併報表實務的理解,還算勉強及格。至少你沒把條文當裝飾品,算是具備了一點點洞察報表編製『靈魂』的專業素養。

2. 常識驗證:別再『個報』、『合報』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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