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二 題
📖 題組:
一、請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一、請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110 年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 109 年 7 月 1 日至 110 年 6 月 30 日,並於 110 年 5 月 1 日開徵,繳納期限至 110 年 5 月 31 日屆滿,試問 110 年的房屋稅之核課期間與徵收期間各為何?
思路引導 VIP
需將稅捐稽徵法的規定涵攝於具體事實。房屋稅屬於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核定之稅捐,需引出稅捐稽徵法第22條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並結合徵期屆滿日與繳納期間屆滿日,推導出確切的起訖日期。
小題 (一)
依據我國稅捐稽徵法的規定,試說明何謂核課期間?何謂徵收期間?兩者有何不同?又兩者規定的期限分別為多久?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稅捐稽徵法中兩大重要期間的定義與差異。作答時應先分別定義「核課期間」與「徵收期間」,點出「確定債權」與「實現債權」的核心差異,最後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1條及第23條列出法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