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0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4 題
甲知悉乙有逃漏稅捐罪之犯罪嫌疑,甲想告發乙的犯罪,下列機關何者無權受理甲的告發?
- A 法務部調查局
- B 市政府警察局
- C 國稅局
- D 檢察署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某人的行為涉及了需要被「關押」或「判刑」的法律責任,而非僅僅是「繳納罰鍰」,在法律的分工上,我們應該向負責「日常行政管理」的機關反映,還是向具備「強制偵查權」的法制單位提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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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釐清刑事訴訟法中「告發」的法定受理主體。
刑事告發的受理權限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1項規定,告訴與告發,應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因此,檢察署(檢察官)、市政府警察局與法務部調查局(具司法警察身分),依法都有權受理民眾的刑事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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