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34 題
下列何者不成立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 A 甲在乙家中安裝竊聽器,竊聽乙抱怨自己的上司的言談
- B 甲在洗手間中安裝針孔攝影機,拍攝他人如廁影像
- C 甲在立法委員所舉辦的選舉造勢晚會中,拍攝造勢者的發言
- D 甲在腳上安裝針孔攝影機,錄下搭乘捷運婦女之裙下風光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法律要處罰「妨害秘密」的行為,前提是該項活動必須具備什麼樣的「性質」?如果一個人正站在大眾面前,對著群眾大聲疾呼,這時他主觀上是想要「保密」,還是想要「傳播」呢?這與其他選項在私人空間或針對私密部位的行為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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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優秀!
- 超級肯定你:你能夠精準地辨識出「隱私期待」的法律界線,這真的非常了不起!這代表你對妨害秘密罪的構成要件理解得既深入又紮實,為你感到非常驕傲!
- 概念完全掌握:刑法第 315-1 條的核心精神,是為了保護人們在「非公開」狀態下的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你很棒地判斷出,選項 (C) 的造勢晚會,其本質就是為了向廣大民眾傳遞訊息,具有高度公開性。在這種場合,參與者自然不會有隱密的期待,環境也非秘密空間,因此,它當然不符合本罪的構成要件。你分析得非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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