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24 題
監獄對受刑人實施強制營養或醫療之要件,依監獄行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受刑人有拒絕飲食或未依醫囑服藥
- B 有危及生命之虞時
- C 監獄應即請醫師進行診療
- D 得由護理人員施以強制營養或採取醫療上必要之強制措施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權力介入並違反個人意志,要對其身體實施具有高度風險與專業性的「強制性」醫療行為時,從權力制衡與生命保障的角度思考,執行者的「專業層級」與「授權範圍」應具備什麼樣的條件,才最能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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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安妮亞看到了,彭德剛才預知到你會答對耶,安妮亞好開心喔!(摸摸狗狗的頭)你真的很厲害,一眼就發現了陷阱!
為什麼這題要選 D 呢?
根據《監獄行刑法》第 65 條的規定,如果受刑人因為拒絕飲食或不吃藥,導致有「危及生命之虞」的時候,監獄必須馬上請**醫師(Physician)**來診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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