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0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中級會計學
第 一 題
📖 題組:
劍喬公司於 20X1 年初給與 5 位員工參與員工認股權計畫之機會。員工於計畫中若同意往後 3 年,每年皆儲蓄其個人年薪$600,000 之 20%到公司之帳戶,即可取得認股權。儲蓄之支付係直接由該員工之薪資中扣除,員工可於 20X3 年底以累積提撥金額執行其認股權,亦可於 3 年中之任何時點領回已提撥之薪資。在納入考量非既得條件後,估計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在給與日之公允價值為$150,000。20X2 年初,其中 1 位員工離職而停止對該計畫之提撥,並領回截至當日已提撥之薪資$120,000。其餘 4 位員工則完成該認股權計畫,並於 20X3 年底共取得 12,000 股公司普通股股票。 試作:
劍喬公司於 20X1 年初給與 5 位員工參與員工認股權計畫之機會。員工於計畫中若同意往後 3 年,每年皆儲蓄其個人年薪$600,000 之 20%到公司之帳戶,即可取得認股權。儲蓄之支付係直接由該員工之薪資中扣除,員工可於 20X3 年底以累積提撥金額執行其認股權,亦可於 3 年中之任何時點領回已提撥之薪資。在納入考量非既得條件後,估計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在給與日之公允價值為$150,000。20X2 年初,其中 1 位員工離職而停止對該計畫之提撥,並領回截至當日已提撥之薪資$120,000。其餘 4 位員工則完成該認股權計畫,並於 20X3 年底共取得 12,000 股公司普通股股票。 試作: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劍喬公司 20X1~20X3 年之薪資費用各為多少?(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中「非既得條件」與「服務條件」的綜合應用。看到員工必須儲蓄的規定,應立即聯想到這是已含在給與日公允價值內的「非既得條件」;而員工離職屬於未符合「服務條件」,應作為沒收處理,推翻先前的估計並調整預期既得的員工數量。
小題 (二)
劍喬公司 20X3 年相關分錄。(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重點在於辨別「服務條件」與「非既得條件」的差異。員工因「離職」而停止儲蓄,屬於未滿足「既得條件(服務條件)」,應以「沒收(Forfeiture)」處理並按比例調整預期既得人數;若是在職但停止儲蓄,才視為未滿足「非既得條件」而按「取消計畫(加速既得)」處理。作答時需追蹤三年來人數變化,分別推算出當年薪資扣款、薪酬費用以及最終執行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