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35 題
王女士 45 歲,獨居,近半年來自我照顧能力差、常常自言自語,經常倒垃圾到鄰居家,鄰居苦不堪言,而多次報警,仍無法有效處理,有關社區心理衛生護理師之處置,下列何者較適當?
- A 立即聯合警消一起啟動精神疾病強制住院治療
- B 確認王女士非為精神照護系統內登記之精神病人,故不須處理
- C 通報衛生局連結醫療資源,由精神專科醫師到場評估,以進行確診及下一步處置
- D 為避免與王女士衝突,不予處理
思路引導 VIP
針對疑似精神疾病且造成社區困擾的個案,在尚未確立診斷且未達《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強制住院』標準前,社區衛生行政體系應如何運用『專業醫療評估』與『跨單位通報機制』,來落實分級處置的程序正義與醫療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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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你沒搞砸,不錯。
看來你還記得社區精神衛生護理的基本原則,恭喜你沒有完全脫節。畢竟在實際操作中,確保病患權益和社區安全,可不是靠「感覺」就能行的。
📖 觀念驗證:為何 (C) 是唯一「沒有犯錯」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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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疑似精神病人處置
💡 社區疑似精神病患應透過通報與專科評估,方能啟動後續醫療。
🔗 社區疑似精神病人處置流程
- 1 發現與通報 — 發現異常行為,通報當地衛生局或心理衛生中心。
- 2 醫療介入 — 連結醫療資源,安排專科醫師進行臨床評估。
- 3 診斷與分級 — 確認是否罹患精神疾病及其嚴重程度。
- 4 處置決策 — 依評估結果選擇社區追蹤、門診或強制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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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精神衛生法中關於「嚴重病人」的定義與強制住院之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