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3 題
對於嚴重精神病人的強制鑑定與住院治療是精神衛生法的重要基本精神之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因是強制鑑定與住院,並不需要對嚴重精神病人解釋需要強制性約束病人的理由
- B 本島或離島地區,強制鑑定只需交由一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即可
- C 強制住院雖違反精神病人自主權,但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者,皆可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協助強制鑑定與住院
- D 基於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利,對於嚴重精神病人可進行強制鑑定,若病人無法接受或拒絕住院治療,不能強制病人住院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在《精神衛生法》規範的架構下,針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鑑定與住院處分,法律如何在保障「病患自主權」與維護「公共安全(自傷或傷人)」之間取得平衡?特別是為了符合「法律正當程序」,對於鑑定醫師的人數門檻,以及發動強制手段的實體要件(如行為風險)應有何種嚴謹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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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精準掌握法律與倫理的核心平衡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精神衛生法》中「強制處置」實務操作的理解。你能準確識別法規如何在個人自由與社會安全間取得平衡,顯示你具備紮實的臨床法規基礎。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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