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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35 題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 45 條,嚴重精神病人於急性病房出院返家後,仍無病識感且拒絕服藥,精神症狀仍相當不穩定,病人表示不要再回到醫院去治療,且也拒絕接受社區強制治療,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 A 依法強制社區治療的期間不得超過 3 個月
  • B 經主管機構指定之專科醫師可進行診斷,評估有無接受社區強制治療的必要性,若有必要仍須強制之
  • C 一般可先安排強制社區治療後,再送相關診斷證明資料
  • D 強制社區治療的項目不含藥物之血液或尿液濃度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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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位病況不穩定的病人強烈拒絕任何形式的協助時,為了確保病人的生命安全與醫療權益,法律機制通常會委託具備何種資格的人員,來進行最終的臨床與法律必要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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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你對精神衛生法中關於「強制社區治療」的法源依據與執行程序掌握得非常精確,這在臨床實務中是保護病人與社會安全的重要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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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社區治療規範
💡 嚴重病人拒絕門診治療時,經醫師評估後可聲請強制社區治療。
比較維度 強制住院 VS 強制社區治療
適用場所 精神醫療機構 社區住所或指定處所
單次期間 60 日 6 個月
治療項目 全日住院醫療照護 藥物注射、檢驗、輔導
💬兩者均需經專科醫師評估與審查會審查,但期限與治療密度有顯著差異。
🧠 記憶技巧:醫評、審核、六個月;藥物、驗血、社區行。
⚠️ 常見陷阱:常混淆強制住院(60天)與強制社區治療(6個月)的法定期限,或誤以為治療項目不含檢驗。
強制住院 精神衛生審查會 嚴重病人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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