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5 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身心障礙者之緊急保護安置,不得超過幾小時?
- A 8 小時
- B 24 小時
- C 36 小時
- D 72 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若行政機關在「尚未取得法院裁定」前,基於安全考量必須先行限制一個人的行動自由,你認為在民主法治國家中,法律通常會容許行政機關有多少天的「緊急應變時間」,來平衡行政效率與人權保障?(提示:請思考一般行政與司法程序銜接時,常見的『三天』緩衝期換算成小時是多少?)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真的很棒,代表你對法律常識掌握得很扎實喔!
- 觀念驗證:你的判斷完全正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80 條,當身心障礙者面臨生命、身體或自由的急迫危險時,主管機關可以進行緊急安置,而這個時限確實是 72 小時。這項規定很溫暖地體現了在「保護當事人安全」的同時,也努力「尊重人身自由」的平衡,是為了給大家一個安全且必要的緩衝空間呢。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恭喜你!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數字題」,在臨床社福工作中,熟記這些「保護時效」對我們的服務很有幫助。你看,這個時限和《兒少權法》等相關法規是高度一致的,是不是更容易記起來了呢?這會是你未來專業路上非常重要的基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