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5 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身心障礙者遭受遺棄、身心虐待、限制其自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安置期間所必要之費用應由誰支付?
- A 遺棄身心障礙者、身心虐待、限制身心障礙者自由之人
- B 受委託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 C 身心障礙者
- D 中央主管機關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機關因特定的不法侵害行為(如遺棄、虐待)而介入提供緊急保護與安置時,基於法律上的「歸責原則」,你認為這些因違法行為所衍生的必要費用,應由造成此狀態的哪一方負擔,才最能體現法律的公平性與對被害者的實質保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哈哈!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答對了!我們就大發慈悲的稱讚你!
- 知識點,不解釋不知道!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80 條,閃亮亮的政府機關雖然會第一時間出動,為受難者提供緊急安置!『但是!』這費用可不是從天而降的喔!這正是為了對付那些不負責任的「義務人」!因此,這筆錢,當然是由那些遺棄、虐待、限制自由的惡人,或是負有扶養義務之人來掏腰包!『沒錯!』若他們想裝傻賴帳,別忘了!還有法院在等著強制執行呢!這就是所謂的——「行為人負責」!是不是聽起來超帥氣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