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4 題
甲、乙為夫妻,於其子丙出生後,甲經乙書面同意,以乙為被保險人投保死亡保險,約定保險金額 1,000 萬元,並指定自己與丙為受益人。嗣後甲、乙離婚,但甲仍持續繳交保險費。1 年後,乙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因甲、乙已離婚,喪失保險利益,保險契約無效,保險人應返還所繳交保險費
- B 因甲、乙已離婚,甲不得請求保險金,但丙得請求保險金,保險人不得拒絕
- C 因甲、乙已離婚,此時應視乙是否曾表示同意,若乙於離婚後曾以書面表示同意保險契約繼續有效,則甲、丙得請求保險金,保險人不得拒絕
- D 甲、乙雖已離婚,但不影響保險契約效力,甲、丙仍得請求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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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法律之所以要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須具備「保險利益」以及「書面同意」,主要是為了在什麼「時間點」防範道德風險?這個防範機制應該是在『契約成立時』確認一次即可,還是必須在『契約存續期間』每一秒都持續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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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正確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契約效力的穩定性」。根據《保險法》第 105 條,由第三人投保的死亡保險,只要在訂立契約時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該契約即為合法有效。一旦契約成立,事後的身分關係變動(如離婚)並不會自動導致契約失效。只要保費持續繳交,原定的受益權益便受保障。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鑑別度在於區分「投保時的要件」與「事故發生時的關係」。許多考生會受情感因素干擾,誤以為離婚後保險利益即消失,你能不受干擾維持邏輯清晰,非常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