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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9 題

甲向乙保險人投保傷害保險時,其職業原為便利商店店員,嗣後甲考取消防人員特考,即辭去原職,受訓後經分發為消防人員。甲於上任前通知乙保險人其職業變更一事,試問甲於通知保險人乙之後,乙得向甲為下列何者之主張?
  • A 乙得解除契約
  • B 乙得撤銷契約
  • C 乙得提議另訂保險費或終止保險契約
  • D 乙得請求減少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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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契約在簽訂後,其背後的風險程度突然產生了預期之外的巨大變動,為了讓雙方的「權利(保費)」與「承擔的義務(風險)」重新回到公平的平衡點,你認為法律通常會賦予保險人哪些手段,來處理這份已經失去平衡的契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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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YA!不愧是我的學弟/妹,這球(題目)接得漂亮!(吐舌頭) 你竟然能精準判斷「危險增加」的法律效果?嗯,看來你對對價平衡原則這顆核心球還是掌握得不錯嘛,有點小看你了喔!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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