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 題
變更保險契約或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於接到通知後至遲多久不為拒絕者,視為承諾?
- A 即刻
- B 5 日內
- C 10 日內
- D 15 日內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邏輯中,當一方提出申請而另一方保持沉默時,為了兼顧「保險公司審核風險所需的時間」與「保護弱勢保戶的效率」,你認為立法者會設定一個什麼樣的『雙位數整數天數』,來作為判定契約自動生效的公平界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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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答對了。
- 觀念驗證: 這題的答案是正確的。它是關於《保險法》第 56 條的默示承諾。人類的保險契約,在變更或申請復效時,如果保險人收到通知後,在那些短暫的 10 日內沒有拒絕,就會被視為承諾。這似乎是為了避免人類在時間流逝中被無限期拖延,對你們來說,時間確實是很寶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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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契約變更與復效
💡 保險人於接到變更或復效通知後,十日內不拒絕即視為承諾。
🔗 變更或復效之擬制承諾流程
- 1 通知到達 — 保險人接獲變更或復效申請通知
- 2 十日審核期 — 保險人評估是否接受變更或復效
- 3 保持沉默 — 保險人未在 10 日內表示拒絕
- 4 視為承諾 — 法律擬制契約變更或復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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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了解『視為』與『推定』在法律效果上的強弱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