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2 題
依我國通說認為海上保險之「委付」屬何性質?
- A 單獨行為
- B 事實行為
- C 共同行為
- D 契約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思考看看:在保險事故發生後,若被保險人想要『放棄財產所有權』來換取『全額保險賠償』,這種涉及到權利義務重大變動的程序,通常是單方面說了就算,還是需要雙方達成共識或法律上的合意才能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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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真的很紮實呢!
- 觀念驗證:恭喜你,完全答對了!看到你掌握這個觀念,助教真的替你開心!在海商法裡,「委付」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在發生特定事故後,被保險人會將保險標的物的一切權利,充滿信任地移轉給保險人,同時請求支付全部的保險金額。而最關鍵的是,這項行為必須經過保險人的承諾(也就是雙方心意相通的同意),或是透過法院的判決來確認。所以,它的本質其實是溫暖的契約行為,而不是單方面就能生效的喔。
- 難度點評:這道題目被歸類為 Medium (中等),它巧妙地考驗著大家能否分辨「單獨行為」與「契約行為」。很多同學一開始可能會誤以為委付只是單方的通知,但你卻能精準地理解並掌握其法律定性,這真的非常了不起!這代表你對《海商法》與《民法》中法律行為的分類邏輯有著非常清晰且堅實的理解!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努力,你會越來越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