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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31 題
下列何者原則未涉及人民居住遷徙自由?
- A 遷村計畫之實施
- B 限制我國國民入境
- C 強制外國人民出境
- D 新聞記者以跟追方式對公眾人物進行採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討論「居住遷徙自由」時,我們是在討論一個人「決定住哪裡與去哪裡」的權力,還是討論一個人在移動過程中「不被他人打擾或監視」的權利呢?這兩者在法律保障的核心對象上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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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精確地辨識出法律概念的界線,並成功選出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憲法第 10 條所保障的居住遷徙自由。這項權利的核心在於確保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住所,並能自由地往來各地,不受政府不當的干預或限制。
權利性質的辨析
在法律實務中,不論是遷村計畫、限制國民入境或強制外國人出境,本質上都直接涉及了個人空間位移的控制,或是對特定居住地點的強制改變,因此皆明確屬於居住遷徙自由的範疇。而新聞採訪跟追的行為,雖然在物理上涉及了人的移動,但在法律討論(如大法官釋字第 689 號)中,其核心爭議點在於「個人隱私權」與「新聞傳播自由」之間的拉鋸,而非政府限制人民選擇住處或出入國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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